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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我做了一件很笨的事情,

買了一項東西,價值三百元。

我竟然手給它小滑,按到分期三個月。

天啊。我實在有夠白痴的。

三百元,分三期。手續費11元。

我是愛睏了嗎???

嘆,就當作用11元買經驗 T____T

買自個沒看清楚就亂按的經驗。

現在有點為了這個11元,睡不著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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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ng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